打boss之前,肯定要先清小怪。
整栋楼都属于金并,而且还是他的老巢,所以这栋楼里的每一个生物都是小怪。
什么,还有正常上班的无辜打工人
现在是深夜,打工人早就下班了,这么晚还留在楼内的,肯定是金并的人
“楼内有多少人”王临问。
韦斯利连忙回答:“大概一百人。”
“有枪吗”
“基本上都有枪,不光有手枪,还有自动步枪、机枪。金并的武器库里什么都有,有大量炸药,还有单兵火箭筒、榴弹发射器,我建议还是先撤退吧”
“为什么”
“别说就你们两个人,就算再多十倍,只要金并的人封锁电梯、楼梯等地方,你们根本上不去整个纽约的司法系统都被金并渗透,他肯定会通知纽约警方,要不了多久就会过来,到时候就走不了了”
韦斯利不忠诚于王临,当然也不可能对王临忠诚。
他提议撤退,不是为王临考虑,而是为他自己考虑。
金并是如何对待叛徒的,他最清楚。
一旦交火,最先死的一定是他
王临:“是吗这栋楼的供电系统在哪里”
“地地下室。”
“很好,你可以走了,你自由了。”
王临一拳砸碎玻璃门,冲入大楼。
马特看都不看韦斯利一眼,紧随其后。
“喂”
韦斯利张了张嘴,却只来及说一个字,就再也看不到王临的踪影。
跟上去
他听到了砰砰砰的声音,里面已经交火,就凭自己这点儿能力,冲进去必死无疑。
而且为什么要冲进去,和金并作对,和王临、马特联手
明明那两个是他的敌人
当然要离开
韦斯利立刻转身,撒腿狂奔。
这是他此生跑得最快的一次,比年轻时参加校运动会还快。
距离这栋大楼越远,就越安全。
一秒钟,十秒钟
韦斯利越跑越远。
他看到了远处的灯光,在这黑夜中点亮,孤悬于远方。
那是希望的灯塔,是自由的象征。
这些年为金并做事,他攒了不少钱,挥霍十辈子都没问题。
干这行太危险,他早就想好了退路,随时能通过走私船离开这座辉煌而又肮脏的城市,远渡重洋前往欧洲。
那是一片自由的天地,金并的手根本伸不到那里。
只要过了今夜,他就安全了
韦斯利越跑越轻快,感觉自己抛弃了一切重负,即将拥抱新生。
忽然他一个踉跄,倒在地上。
一颗子弹从背后穿身而过,直接打爆了他的心脏,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血洞。
“他还是动手了”
希望之光在逐渐暗淡的眼睛里熄灭,他感觉到了生命力在流失,身体越来越冷。
此时他终于明白,王临之所以没杀他,就是要把他留给金并。
王临给他的自由,是死亡
王临根本不在乎区区一个灵魂的失去,韦斯利的魂力还不如那些普通持枪大汉。
他要的就是一个字:
爽
让韦斯利死于金并之手,让黑暗吞噬黑暗,这让他无比舒爽
大厦顶楼,金并扔掉tac50狙击枪,取出手机,拨通了纽约市警察局某位警员的电话。
“带人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