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再多,不如演示一次。
“你凑过来。”温特斯招手。
“要干什么”
“凑过来。”
艾克俯身。
然后他的额发被温特斯生生扯掉数根,痛得他眼泪直流。
艾克使劲踢了地上的施法者一脚。
“总归不能拔我的,我又不蓄发。”温特斯哂笑着:“看仔细。”
他再次进入施法状态,如同在被火焰灼烧,头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蜷缩,最后只剩下一个小黑球。
艾克的瞳孔扩张,死死盯着那几根头发,因为他没有看到任何明火。
“就是这么回事。”温特斯把剩下的炭黑拿给艾克看:“魔法,替代火焰,发挥作用。”
“这是火焰魔法”
“也不太一样,没有燃料就没有明火。”温特斯自嘲道:“燃火类法术嘛,平时点个灯什么的,最实用了。威力还不如一根着火的木柴。若是有一天,人们能随身携带火种,燃火类法术就可以扔进垃圾堆。”
“魔法不需要咒语吗又长,又复杂的咒语故事里的魔法师,都是学到一段上古的咒语,才变得特别厉害。”
“吟唱吟唱给谁听”温特斯叹了口气:“联盟境内说帝国语,但海蓝人和联省人的口音也不一样。帝国贵族说旧语;古帝国人说上古语;弗莱曼人说撒拉森语;丝国人说丝国语。
人们的语言千差万别,谁用的语言是对的谁用的语言是错的难不成宫廷法师的魔法和撒拉森贤者的魔法,还是两套语言系统亦或者说,丝国的法师能和帝国宫廷法师用同一种语言吟唱”
注:弗莱曼fren,意为旅者;丝国,即赛利卡 serica
“那法杖魔法师的法杖总归有的吧”
“有法杖我还练这个”温特斯举起长剑比划了一下:“我不如干脆练法杖去。施法者的能力源于自身,不受外物影响。塞给普通人一把好剑,他就能成为像你一样厉害的剑手”
艾克陷入沉默,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祛魅的过程总是很痛苦。
远远看是一匹骏马,走近却发现是一头披着马衣的驴,任谁都会失望的。
“不过吟唱的描述或许也有依据。安托万洛朗将军认为,对于魔法师而言,吟唱可能是一种自我暗示的手段。仪式不重要,重要的是仪式感。所以他发明了施法手势,代替吟唱。”
“这是用燃火类法术时的手势。”温特斯竖起左手,用拇指按住食指。
“这是用加速类法术时的手势。”他又用拇指按住中指。